翻页   夜间
浩天书院 > 项鼎秋霜 > 第111章 他乡遇故知
 
两人情敌见面分外眼红,要不是铁军的劝阻和教主徒弟不想以大欺小的微妙心态下,这才将血战避免了。

张大志想着家里有神机妙算的天才谋士不用白不用,告了黑状,当做试试的心态。

没想到三天之后,教主徒弟灰溜溜来给他道歉,还是唐家末代门人不过尔尔,随便张大志何时染指,他肯定鞍前马后。

一脸懵逼的张大志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让他再说了三遍后才明白过来,一时间对于王秀的神机妙算通天手段佩服的五体投地。

从此之后,包丸子成为了包牛逼。

他和铁军商议着大徒弟的位置让给王秀做,这也是老头子乐见其成的事情,没想到他当口拒绝,并说什么:“老大要管事情,老二要做老大不再时候做的事情,老三挺好的,自由自在。”

从此他们不敢再提。

在王秀的推泼助澜,阴术阳谋双管齐下,他们四人的地位在凤凰顺风顺水,平步青云,让人好生羡慕。

至于唐家末代门人一事,王秀警告张大志:“休想,他已经名花有主了。”

对于王秀五体投地的张大志,除了这件事情外都听他的,没有放在心上, 一直留恋唐家末代门人的美貌,一直没有机会下手。

试炼大会要持续一年左右,而后才回到天地教本部,他有的是时间,也就没有提前动手。

软磨硬泡,总会成功。张大志获得了王秀的大多数计谋,除却听话外。

昏迷不醒五天,养伤五天,复原有用了五天的项鼎,半个月第一次出现在驸马院子,眼前所见然他颇为怀疑,里三圈外三圈看了一次,的确发现他的位置改变了,询问身旁的橙色姑娘:“昏迷了多久?”

“不到一个月,驸马!”橙色姑娘一五一十的说着,眼底表露出奇怪的色彩,看的项鼎背脊骨发凉。

“不到一个月,好吧。如果我问你为什么我会出现在这里,你应该会说吧?”项鼎坐在板凳上, 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,等到他发现后,猛然站立起来,问道:“邱天仇呢?该死的徐盛,如果他出了出了事情,我要让整个徐家陪葬。”

一拳击下,那寒玉石打造的石桌直接碎成一片,看的傍边的橙色姑娘连连娇笑。

“他没事。在小姐哪里玩的可开心了。”对于项鼎第一个问题没有回答,在红衣姑娘的呼唤下,离开了项鼎。

空荡荡的十几亩院子,只剩下项鼎一个人,几只流连忘返的蝴蝶蜜蜂出现在身旁,小桥流水发出涓涓声音,吸引了项鼎的注意,经过二十多天的修生养息后,他精神焕发,重获新生般,整个人通体清爽,修为也跟上一层楼,对于后期只差最后一步,等他结束了秋家之事后,就可以登上天地教了。

“周啸,是时候报仇了。”骨节发出啪啪的声音,不知道何时出现的方思邈吓得倒退一步,来到项鼎背后说道:“你醒了就好。邱天仇这几天可想你了。”

揉着自己太阳穴,站在溪水边看锦鲤游泳,清泉向东而逝的项鼎缓缓说道:“如此就好。走去看看他。”

还未出完,一声“大哥哥”引起了他的注意,回头望去,油腻的大手揉搓在项鼎脸上头发后脑勺上,整个人如同跌进了油缸。

之后是一声轻细的声音,项鼎本来还十分疑惑,当看到秦美邻家有女初长成的模样后,顿时释然道:“你现在可以现身,看来伤势完全好了。”

淡紫色衣服遮体,十三岁的透亮大眼睛看着项鼎,加上故做增添胭脂,格外好看,秦美嫣然一笑道:“大哥哥,半个月前我就苏醒了。而且成功进入灵兽,可以帮助哥哥打坏人了。前几天有一个白袍叔叔说要来见你,都被我赶跑了。”挥挥小拳头,作凶狠样,总会给让项鼎一扫郁闷,开怀大笑。

两人依偎在项鼎身边,像是他的弟弟妹妹般,看的方思邈大汉子之汗颜,强行按捺住不安分的女婴唐沫后,他说道:“那两个人半个月前来到秋家大宅说是你的好朋友。说只要你苏醒看见这个就明白了。”

拿过写着改天换地术几个字的宣纸后,项鼎点点头,说道:“我就知道他们回来找我的。两个老朋友了。他们在哪里?”

方思邈笑道:“天福客栈,已经住下很久了。”

留下了一句帮我照顾他们 后,项鼎随着小溪出了驸马大院,离开秋家大宅行走在街上,发现许多人对自己指指点点,言语中露出喜庆嫉妒之色,懵懂的他左顾右盼,起初还以为自己脸上有东西,再三确定不明所以,走到了观月台,傍边就是天福客栈。

一名十二三岁的梳着可爱的马尾辫的女孩,吃了棒棒糖,砰砰跳跳来到项鼎面前,指着他的脸上道:“我看见过你,你是大侠,能够打败徐公子的大侠。”还有半句没有说出口就被紧随准来的年轻长辈双手插腋,对着项鼎温柔笑着,脚步加快离开了观月台。

转身看向不远处观月台上的人物像,的确与自己有几分相似模样,吓了她一跳,看了下方的字迹后,总算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。

未获得项鼎本人同意,秋家赘婿的噱头已经盖在了项鼎脸上。

当然那句:试问诸君也成为人口相传的一句话。白帝城内的七八岁的小孩,已能够气势恢宏的喊出这句话为荣,看谁有气势,谁就当老大。

天福客栈的掌柜是一门肥头大耳,头上只有五个头发的老头,慧眼如炬,号称过目不忘,尤其是当日他还出现在白帝广场外,一睹真容,亲自看见项鼎踏入门口,立刻大声说道;“蓬荜生辉,蓬荜生辉,今日天福不接客,随时恭迎大侠光临。”

本来有三四桌客人,一看项鼎出现门口,立马停著放杯,整齐划一的出了门口,一些人嘴中说道:“秋家赘婿果然与众不同,一表人才,挂不得我家夫人念念不忘,真有道理。”

还有一句话也传入项鼎耳朵里:“我要是女人都要嫁个他,不要说做小,就是不做都可以。”

流汗的项鼎差点在门口摔倒:“这都是些什么呀?不可理喻。”

那位谢绝了所有客人,今天只招待项鼎一位客人的肥掌柜,马上朝弄堂里吼道:“眼瞎了吗,好酒好肉伺候着,要事刚怠慢,这个月工资就不要想领了。”

顿时,几名店小二忙前忙后,把项鼎招待的细致入微,鞍前马后,虚寒温软,简直比亲爹亲妈来了还要热情:“店里有名的烧猪蹄,蒸熊掌,清蒸金丝鲤鱼,阳春酒,公子有什么需要招呼我。我就在一米的地方。”

店小二把抹布扛在肩头,大声吆喝着站在一侧,目不转睛看看项鼎,心中憧憬之色露出。

一直想要发言却被活生生阻止了项鼎,听见满口跑火车的店小二终于停住了,才有机会问道:“你们店里是不是有一位穿白袍,带着一位将才打扮,背负七尺大刀的男子住店?你能帮我叫他们出来吗?”

两眼发光的店小二说道:“得呢。你等好,不多时间就给你找来。”

看的脚底抹油的小二离开,耳朵这才尚未休息一下,叹口气笑道:“名人的烦恼,唉。”

吃了口号称是白帝第一酒,从酒曲到粮草,最后提纯制酒极度考量的阳春酒,心道:果然是名酒,一口下肚,热血沸腾,牵引气血,不可多得的好物。

曾经有一位枭雄烦恼时喝了口阳春酒,说出了一句:何以解忧,唯有阳春的名句后,天下皆惊,默默无名的阳春酒就此走出白帝城, 传销到了天辰各地,成为竟相争枪的美食,更有甚者为了一喝美酒,不惜出卖妻儿,换的好酒一偿。

被天下英雄耻笑,一时传为街头巷尾喜谈的事情。

没过一会,一前一后的脚步声吸引了项鼎的眼光,手肘地桌子上,喝着小酒,喃喃道:“许久不见,两位兄台是非安康?”

龙鳞一别,已有半年,对于白凤和史方奇的安危他是念在心中,挂在嘴边,最近那位梦中女孩没有出现,却增添了两位好兄弟。

拿起阳春酒灌了半瓶的白凤,大笑道:“哈哈,谁说不想念呢?要不是听散修同伴时候说你在鬼神柱大方异彩,我和史方奇就要去找你的。幸好,幸好,倒是我们有好消息告诉你。”

为人豪迈,不打不相识的史方奇也是同样动作,说道:“我们两人参加了试炼大会,已经拜入天阳峰下,成为了一名入室弟子。”

白凤一听,眼底露出一丝讥讽,没有说话。

项鼎点点头,继续说道:“今日不谈其他,只喝酒,两位意下如何?”

“如此甚好。早就想与你一醉方休了。只是没有机会,良辰美景佳时,就在近日。小二,上酒,上好酒,什么阳春白雪,春神秋仙,有的全部上来。不要怠慢兄弟,有的是魂元。”白凤早已富甲一方,口大气粗的说着。

他那一锥子买卖所得,还有大半留在手指的戒指中,不用完心里着实不安。

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,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,请耐心等待。